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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的未来该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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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23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日前,《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这份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纲领性文件,随即引发高度关注。最引人瞩目的是,《意见》明文规定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规定出台的理由很明确,“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除去“民办幼儿园不许上市”外,《意见》中还提出了其他“遏制过度逐利行为”的措施。“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总而言之,对资本介入学前教育提出了限制。
那么,限制资本在学前教育方面进行投入,能够改变天价幼儿园、虐童乱象频出的现状吗?
有很多人认为,“天价幼儿园”并不是供给不足造成的,而恰恰是现有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向中产阶级“贩卖焦虑”,人为制造紧缺,把各种先进教育手段说得天花乱坠,把孩子在起跑线落伍说得像“天塌了下来”,才导致了学前教育越贵越有人趋之若鹜。
有人认为学前教育已经不是通常的商品,而是经济学上的“韦伯伦商品”(Veblen Good),需求越高,价格越贵,这种商品能满足人类的虚荣心,炫耀财富与地位——恰恰符合如今一些中产家长焦虑且爱攀比的心态。因此,在一些人看来,遏制过度逐利的资本参与学前教育是有道理的。
“幼师虐童”的道理也一样。幼儿园属于典型的服务缔约者(家长)与消费者(幼童)分离的场合,家长难以判断园方是否履行合约。于是竞争机制失效,之间的合约已然无法限制服务提供商的机会主义行为,服务提供商就会“以次充好”来获得超额利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这里以次充好的极致,便是削减成本,不断减少人员,尤其是专业人员的投入,最终使幼儿们不仅无法获得优质服务,甚至会成为被虐待的受害者。这是典型的“合约失灵”。
民办幼儿园“天价学费”的道理也差不多,说得天花乱坠的先进教育手法,家长往往是无从体验,无从辨别好坏的。而且别人都交钱你还不得不跟着交。结果,家长给了这么多的学费,事后却很难说这笔钱交的值不值,还往往没有办法进行投诉说理。
总而言之就是,营利性商家作为学前教育的服务提供商,理论上确实是存在缺陷的。问题在于,是否真的有可以替代的办法呢?
教育作为具有强正外部性的一种服务,其“公共产品”的属性非常强烈。因此世界各国政府普遍会在教育领域进行大量的公共投入,而这些年,学前教育的公共属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但从《意见》和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来看,想短期内让公办幼儿园进行全面覆盖,乃至实现把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是不现实的。所以《意见》依然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民办幼儿园依然会在当下和未来大量存在。
因此,在回答“谁来办学”这个问题的时候,现状告诉国人,依然不能排除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事实上,《意见》也只是对“资本化”、“证券化”进行了限制,并没有禁止商业机构办幼儿园。
而且,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依然可以想办法发挥其优势,产权明晰,融资方面依然相对有便利,能够适用经济激励机制,在竞争中赚钱。有家长认为,一些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虽然收费贵,但在课程设计方面的确有独到、优秀之处,不能一棒子打死。
总的来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园、营利性民办园,在未来一段时间都将共存,这并不是问题。通过政府加大投入和好的制度设计,期待“洗心革面”之后的“红黄蓝”们摆脱目前糟糕的名声,重新收获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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