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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改革与发展“砥砺奋进的五年”
发布时间:2017.10.1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领导人山东工作要“走在前列”的要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从调动校长、教师、学生三个方面积极性入手,着力破解办学为什么、教学为什么、学习为什么三个带有根本性的难题,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考虑改革的系统性、关联性和耦合性,系统设计,确定了教育综合改革的整体思路,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山东教育综合改革实施几年来,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了突破进展,破除了一些体制机制障碍,教育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城乡、校际差距不断缩小,教育公平取得重要进展;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不断增强;教育保障切实加强,改革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教学改革全面深化,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为展示山东教育改革与发展“砥砺奋进的五年”的成就,我们从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破解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难题,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实施教育精准扶贫“323工程”,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等几方面入手,对山东教育改革与发展进行系统梳理,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献礼。
  立德树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2014年12月,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出台了24个配套文件。
  一是深化德育和课程教学改革
  实施德育课程改革。构建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课程“四位一体”德育课程管理体系。国家教育部门专门在济南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全国推广山东德育改革经验和做法。明确6个试点城市整体推进德育改革,组织开展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审定通过传统文化课程教科书,在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三个学段全面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出台《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就课程、管理、实施、课外指导、评价等作出规范要求。探索不同学段分层教学、同一学段多样选择的体育教学模式。实施学生体质提升计划、学校艺术教育普及计划,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
  二是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推动各地深化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等级录取,或者“分数+等级”录取机制。目前,已有15个市按照省里要求出台中考改革文件。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推进学区内招生培养、教师资源、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育资源、家长资源“六统筹”,据初步统计,各地共建设学区1918个,覆盖义务教育学校11275所、教学点1699个。
  三是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2014年以来,山东省先后在青岛、潍坊、烟台、威海、菏泽、日照、莱芜等7市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按照全省全面推开校长职级制、中小学去行政化改革的要求,目前17市均已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截至6月,有6个市全面完成职级认定工作,7个市全面完成职级聘任工作,共有71个县(市、区,含开发区等)完成职级认定,占比41.3%,86个县(市、区,含开发区等)完成职级聘任,占比50%,43个县(市、区)落实职级薪酬待遇,占比25%。
  四是完善教育评价制度
  组织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在各市市直高中和县(市、区)高中选取140所学校,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工作。2017年进行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学科的评价监测,目前,测试工作全面结束,北京师范大学正在对问卷和测试结果进行诊断分析。
  五是优化教师队伍管理
  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截至2016年底,全省137个县(市、区)已全部推开“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青岛、潍坊、淄博、滨州等4市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启动了省级“县管校聘”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实施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近两年,全省交流轮岗教师6.65万人。创新编制管理,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按新的核编办法,全省在学生基数减少39.11万人的情况下,核增编制8764个,2014—2016年补充教师8.53万人。积极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截至2016年底,全省各地均已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提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乡镇工作人员惠师政策正在逐步落实到位。
  六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推进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截至6月,全省各地累计完成投资923.11亿元,为总规划的78.17%;新建、改扩建学校已开工2948所,占规划总数的95.47%,竣工2127所,占规划总数的68.88%;新聘教师90952人,占规划总数的80.2%。加快推进“全面改薄”工作。截至6月,全省“全面改薄”工作已累计投入资金456.82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108.54%,校舍建设开工率109.97%,竣工率94.02%,设施购置采购完成率105.77%,各项工程进度居全国前列。实施学前教育二期行动计划。截至6月,全省共开工建设完成4878所幼儿园,完成率为83.40%。其中,2017年建设完成692所,新增幼儿园教师8793人(新增在编教师1900人),投入资金21.44亿元用于幼儿园建设,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达到17065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0.89%。
  内涵发展全面启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2016年4月,省政府部门印发“省两办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全面启动山东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省高等教育战线紧紧围绕省政府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以改革破解教育难题、激发内生活力,改革势头良好,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结构布局更趋合理
  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发展到145所,位居全国第三。2016年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达到258.02万人,位居全国首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8%,超出全国平均水平8.1%,跻身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首个阵营。科技教育资源融合实现重大突破,在推动省内燃机研究所并入山东交通学院、省化工研究院并入青岛科技大学的基础上,整合泰山医学院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立医院成立齐鲁医科大学(筹),整合齐鲁工业大学与山东省科学院成立新的齐鲁工业大学,进一步优化了全省高等教育结构布局,也为国家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
  二、学科建设成效显著,专业结构更加优化
  全面推进“双一流”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十三五”期间省财政筹集50亿元,首批立项支持32个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省财政筹集20亿元,立项支持60个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40个培育专业(群)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9月,山东省高校共有47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前1%,上榜学科排名普遍呈上升态势。2016年省科技奖励中,高校作为首个完成单位囊括了省自然科学技术奖和技术发明奖的全部一等奖,获奖数量分别占总数的72.7%和75%。2017年,山东省高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556项,比2016年增长了18.28%。实行分类拨款改革,将高校专业分为ABC三类,实行差异化定额拨款。目前,省属公办本科高校(除医学类高校外)全部纳入专业分类拨款定额改革范围。统筹全省10%的本科招生计划,调剂用于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社会急需以及适应新兴产业的专业,引导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
  三、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坚持“立德为先”,将立德树人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积极构建思政育人、专业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形成全科、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有效机制。深化学分制管理改革,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理念,推进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截至2017年9月,已分批批准了39所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占比达到95%。鼓励并支持学分制改革试点高校组建专业联盟、课程联盟、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等多类型的教学联盟,推动联盟高校之间实现联合培养、学分互认、课程共享、师资共享、实践教学条件共享等。全面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启动地方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遴选9所省属师范类本科高校,自2016年起3年招收1万人,面向乡村学校培养本科层次“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和小学全科教师。启动实施全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2017年遴选4所省属医学高校面向全省招收600名免费医学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教育水平明显提升
  坚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10所高校被评为国家教育部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7所高校被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着力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2016年、2017年,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分别获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2502项和2646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在第二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山东省共获得金奖3项、银奖3项、铜奖19项,金奖占比为全国总量的8.3%。
  五、“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高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
  扩大和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高校自主拟订校内教学、科研、教辅机构设置方案,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自主公开招聘各类人才,自主开展职称评聘。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督促高校健全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政决策机制,以尊重教育规律为原则的学术决策机制,以师生广泛参与为特征的民主决策机制,以有效监督为目的的回避、公开机制,高校章程有效落实,全省高校向社会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价,由管理部门单一评价改为社会多方参与评价。
  打造品牌实施教育精准扶贫“323”工程
  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是实现小康的重要标志。扶贫先扶智,教育扶贫在脱贫攻坚全局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承担着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历史使命。近年来,山东省深刻认识教育扶贫在全省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把其作为一项极其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短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成长需求,打出教育精准扶贫组合拳。我省教育扶贫工作主要是围绕“323”思路来进行,即实施3项计划、构建2个网络、完善3个体系。
  一、实施3项计划,“织牢”补短托底网
  一是着力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从2016年起,山东实施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总规划投入17.28亿元,对省扶贫开发重点村中661所有需求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予以重点改造,全面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1.79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564所,有效改善了扶贫重点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为贫困家庭孩子接受更好教育提供物质条件。
  二是着力推进“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普及计划”。学前教育是贫困地区教育的短板。实施“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普及计划”,将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中需建设的幼儿园全部纳入规划布局,予以优先保障。计划2016—2018年,在扶贫工作重点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400所,实现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目前已完成1186所,完成规划任务的84.7%。
  三是着力推进“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提升计划”。教育的薄弱主要是教师的薄弱,山东在全省实施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把扶贫重点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重中之重,通过充实总量、优化结构、结对帮扶、全员培训、上门送教等,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师资队伍状况,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目前,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幼儿园园长已完成全部轮训,培训园长和骨干教师3696名。集中培训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30665名。以志愿服务、送教下乡的方式,对农村学校薄弱学科2205名教师进行教学技能培训。在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特级教师等的遴选中,向农村学校和教师倾斜,给予他们更大的成长空间。
  二、构建2个网络,“织紧”合力攻坚网
  一是着力构建“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网络”。在全省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和支持菏泽教育发展结对帮扶工作,着力构建涵盖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师发展、办学条件等方面的“结对帮扶”网络。目前山东省已结成4427个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帮扶对子,基本实现对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全覆盖。
  二是着力构建“高校科技扶贫网络”。精准对接脱贫需求,采取扶贫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第一书记帮扶、专家服务团队下乡等各种方式,助推贫困地区产业升级发展。目前已设立高校科研扶贫计划项目183项,组建专家服务团队105个,为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提供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近千人次。
  三、完善3个体系,“织密”资助保学网
  一是着力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已经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全面覆盖,切实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在全国率先免除山东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对升入山东省高校的建档立卡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国家助学金。2016年以来,山东省累计核准并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9.36万人次,累计投入资助资金9.03亿元。
  二是着力完善“特殊群体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控辍保学工作,做好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专项保护行。截至目前,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小学校设置留守儿童关爱室3277个,覆盖率达到91%,惠及留守儿童6万人。
  三是着力完善“职业教育精准扶贫体系”。在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学校和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遴选工作中,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欠发达地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让贫困家庭中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安排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热门”专业,优先安排订单式培养专业,单独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这些学生进校后,实行学习生活、就业创业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力求做到招录一个、成才一人、脱贫一户。2016年、2017年,山东省参加高考的13985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被高校录取,进入培养体系。
  通过前期工作,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有了很好的基础,下一步山东将围绕“四聚焦四精准”,进一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学段、重点环节;进一步突出精准要求,精准调整资助对象、精准完善机制政策、精准落实各方责任、精准完成各项任务。在推进“3项计划”再攻坚、“2个网络”再提升、“3个体系”再巩固上下功夫。着力打造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的教育精准扶贫品牌工程,为山东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扎实行动提供更多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2011年以来,山东省先后组织实施第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重大民生工程及精准扶贫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一、学前教育普及步伐加快
  (一)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大幅增长
  2011年山东省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为242.3万人,截至2016年增加至275.2万人,在园幼儿总数增加了32.9万人,增幅达13.58%。
  (二)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显著提高
  2011年,山东省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仅为73.9%,2016年达到84.86%,增长了10.96%个百分点。
  二、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水平提高
  (一)幼儿园总量明显增加
  2011年全省幼儿园共18455所,2016年底达到18853所,幼儿园共增加398所,增幅2.16%。
  (二)农村幼儿园建设加快
  开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通过省级认定。2010年以来,全省共新建、改扩建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1714所,全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率、公办率和省级认定通过率均达全部。开展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工程,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办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省财政给予10万元奖补,共计524所幼儿园受到奖补。在7005个省定贫困村规划建设幼儿园1000所,目前已完成762所,为更多贫困地区适龄儿童提供了学前教育机会。
  (三)城市居住区配建幼儿园取得进展
  2011年以来,山东省配套建设幼儿园2236所,占规划总数的65.9%。其中,办成公办幼儿园1022所,占总数的45.7%,办成民办幼儿园984所,占总数的44.0%。
  (四)整体办园条件得到改善
  各级政府部门大力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改善办园条件。2011年以来,全省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770所(其中公办园14455所),占总数的91.7%。
  三、学前教育发展保障力度加大
  (一)政府部门投入水平有了提高
  2016年,山东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达62.26亿元,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由2011年的0.84%提高至3.3%,济南、青岛、枣庄、滨州超过4%,东营达到10%。2011年以来,省级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9.5亿元,同时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3.5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地扩大普惠资源、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贫困村幼儿园、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等。
  (二)幼儿教师队伍得到初步加强
  山东省编办、教育部门出台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公办园编制核定工作,鼓励各市通过政府部门购买服务方式补充公办园幼儿教师。2011年以来,新增幼儿教师7万余人,其中在编教师1.9万人、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聘任制教师8239人。通过开展远程全员研修、骨干教师集中面授、贫困地区送教上门、齐鲁名师名园长建设工程等项目,提高了园长、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幼儿教师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所占比例由2011年的39.9%提高到目前的52.4%,提高了12.5个百分点;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到75.65%,比2011年提高23.7个百分点。
  (三)建立学前教育兜底保障机制
  建立学前教育政府部门助学金制度。2011年起,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标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面达到10%。2011—2016年,筹措学前教育资助资金7.81亿元,资助幼儿约80万人次。自2016年起,免除建档立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2737万元,19260名幼儿受益。
  四、学前教育管理得到加强
  (一)出台了一揽子配套政策
  先后印发实施《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第272号省政府部门令)、《山东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2011—2015年)》《山东省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5—2017年)》《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山东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
  (二)加大办园行为监管力度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机构的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保教质量、收费管理等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明确规定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幼儿,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要经县级校车管理部门批准。
  (三)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
  省教育部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将日照市作为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省级实验区,并进行宣传推广。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认定,增加优质幼儿园数量。开展了四届幼儿园办园特色评选及展示活动,引导幼儿园树立正确办园理念。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突破障碍加快构建现代职教体系
  近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整体设计、全面推进,制定50多个政策文件,建立30多项制度,涵盖考试招生、人才培养、“双师型”队伍、校企合作、办学制度、保障机制、管理体制等,在省级层面基本形成了支持和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为重要抓手,建立上下贯通衔接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路径
  一是建立“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考试招生制度,春季高考报名人数从2012年的4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0余万人。二是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探索实施单独招生、注册入学等招生录取模式。三是建立职普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启动建立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这些改革举措的综合实施,初步构建起上下贯通衔接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二、以一体化课程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人才培养模式
  一是以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为取向,在适合的专业中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贯通培养试点,大力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二是以能力递进为主线,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不同学段课程,主干专业的课程衔接体系基本建立。三是建立奖补机制,启动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强化内涵建设。四是在所有中职学校和20所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鼓励支持举办和参与各类职业技能大赛,2016年参加全国大赛共获奖项326个,奖项数位居全国前列。
  三、以“双师型”队伍建设为核心,建立灵活多元的教师供给机制
  一是核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允许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财政参照“副教授”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二是改革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作为基本条件。三是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将高等职业院校职称评审自主权下放到学校,在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四是实施教学名师、教学团队、青年技能名师、能工巧匠进职校、教师技能大赛等系列工作项目。
  四、以实现产学良性互动为出发点,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9项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将校企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幅度由不超过20%提高到30%等。二是建立校企对话制度,一大批国内外著名企业与山东省职业院校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三是按照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思路,试点培养现代学徒8000余名。四是组建9个省级职教集团和137个市级职教集团,遴选120个左右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项目,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五、以基础能力建设为抓手,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
  一是将职业院校规范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出台《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建立规范办学行为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出台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将中职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免除所有中职学校在校生学费。出台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推动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2017年达到1.2万元。三是推动每县(市)建设1所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实施100所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建设工程,建设了25所省技能型高职特色名校,启动了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
  六、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制度改革为着力点,推进多元化办学
  一是通过财政奖补、选派公办教师支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二是出台办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推动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样待遇。三是启动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四是实施结对帮扶计划,全省所有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及技能名校结对帮扶民办职业院校。
  七、以加强市域统筹为切入点,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一是将省属中职学校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设区市、实现属地管理,推动各市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二是以设区市为主集中建设20个左右大型公共实训中心,以共享实训资源。三是将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市域科学发展政绩考核,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建立职业教育重要事项政府部门立项督查制度,推动地方重视发展职业教育。
  抓住关键环节破解大班额难题
  山东省高度重视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2015年9月,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省办公机构印发《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强调要求坚持“特事特办、综合施策、用好存量、扩大增量”的原则,抓住关键环节,着力破解大班额难题。
  一、“一县一策”编制专项规划
  坚持一县一策,逐县编制专项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坚持市域统筹,以县(市、区)为主,一县(市、区)一策的原则,逐市、县(市、区)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与实施方案。根据城镇化等因素影响下的人口变动趋势测算出需要防止大班额增量所增加的学位数、班数、学校数和教职工需求数,编制确定2015—2017年城镇改扩建、新建学校规划清单及教职工、资金需求情况,列明解决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至2017年底,山东省将投资1200亿元以上,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3000所左右,聘任11万名教职工,预计可以新增约254万个中小学学位。
  二、着力解决“人”的问题
  省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坚持“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破解编制天花板、补充优秀师资。一是对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结合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功能,充分挖潜提升现有教师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二是规定退一补一、有编即补。三是对于编制资源仍然不足的,进行市域统筹。四是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中小学满编超编的县(市、区),根据解决大班额问题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后,使用专户编制补充的专任教师改为占用中小学编制,专户编制相应核减。五是充分考虑中小学实际,调整完善编制标准。对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数的学校,按班师比核编;对承担教学改革任务较重或育龄女教师较多的学校,按不超5%的比例适当增编。六是鼓励各地通过“教师同工同酬、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编制外聘用部分教师。
  三、着力解决“地”的问题
  一是需要新增用地指标的,由省、市、县三级统筹保障解决。省级层面首先单列,2016年,全面改薄和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单列新增用地指标两万亩。二是在编制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时,新增挖潜的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三是支持通过梯次补位办学、盘活闲置废弃教育用地等方式,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优先满足城镇中小学发展需要。四是在保证教育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节余的用地指标可以调剂使用,产生的收益用于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五是规定凡违反规划在配建中小学教育设施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追责,由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其自行拆除,限期按规划要求完成中小学配套建设。
  四、着力解决“钱”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政投入。2015—2017年,省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0亿元以上,用于奖补各地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建设费用。各市、县(市、区)落实经费投入主体责任,保障解决大班额问题资金需求。二是协调部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为解决大班额问题提供金融服务。三是鼓励各地创新学校办学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四是对所有中小学配套建设项目,免收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收或免收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可降低建设成本15%左右。
  五、健全机制强力推进
  建立领导机制。确定解决大班额问题为政府部门“一把手”工程。省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同志负总责,市、县(市、区)层面,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
  健全推进机制。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分别设立解决大班额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教育、财政、国土、编制、人社、发改、住建、金融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协商推进事宜。
  健全督查机制。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省政府部门重点督查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政府部门专项督查,督查直接面向县(市、区),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了网上信息工作平台,实时监控各市、各县(市、区)、各项目学校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工作制度,每月通过调取网上工作平台数据对各市主要工作指标及排名进行通报。
  健全考核机制。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对各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级政府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价各级政府部门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建立长效监测机制,确保不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
  截至2017年9月底,山东各地已累计完成投资1073.92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427所,新增中小学教学班4.12万个,新增中小学学位189.19万个,解决大班额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防止不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省政府部门组织,教育、发改、国土、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积极配合,编制2018—2020年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工作规划,建立大班额问题的长效防控机制。同时,建立班额监测监控机制,利用学籍系统平台,每月公布各地班额情况信息。购买第三方服务,随机监测各地班额化解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各地、各学校班额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群众感受到中小学班额化解的成效,尽早让学生在宽敞明亮安全的教室里学习。
  办有温度的教育
  “方寸之间,美好生活。”图为济南市阳光100小学下午“四点半课堂”“大手牵小手,传承民族文化一起走”课堂活动一角。
  今年9月14日,山东省济南市教育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强调:“要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有温度的济南教育。”“有温度的教育就是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每一个学生全面而又健康地成长,切实提升学生、家长的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济南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说,“简言之,就是眼中有人、心中有爱。”
  在“有温度的教育”中,济南市用“儿童视角”关爱儿童,开展“零起点”教学,杜绝拔苗助长,用选修课解决假期辅导难题,有开心农场,有“悦读书吧”,食堂饭菜也可以“私人订制”,还有让家长安心的课后“四点半课堂”,温暖学生和家长的心灵。
  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设计
  2014年,山东省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以来,就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编制管理进行了全面制度设计。2016年出台“山东省办公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教师编制管理政策措施。同年4月,省政府部门举办专题研讨班,各地分管市长,教育、编制、人社、发展规划、国土资源、住建部门负责人参加,把落实中小学编制政策作为研讨专题,由省教育部门和省编办负责同志进行政策解读和培训辅导。
  一、创新编制管理,多渠道增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一是加强市域内教师编制调配力度。对编制总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总量的县(市、区),可在县域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县域内难以调剂的,可在地市级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二是建立农村教师机动编制。以县为单位,按不超过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5%的比例核定教师机动编制,用于补充农村中小学急需学科教师。目前,全省落实农村机动编制政策,已核增编制1.2万个。三是按班师比核定小规模学校教职工编制。对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数的,小学、初中分别按照每教学班配备2.4名、3.7名核定教职工编制。四是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
  二、加强县域交流,促进县域师资均衡配置
  一是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县管校聘”制度。二是自2016年起,县域内中小学教师交流,不再申报用编进人计划。三是现有教职工超出规定编制的,管理、教学辅助和工勤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予以调配分流。四是强化学区内教师资源统筹配置,学区内教师可统筹安排使用,实行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实现学区优质师资共享。
  三、强化督查监管,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
  2016年1月,山东省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教师管理逐校专项清查工作,对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以各种形式“吃空饷”,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顿。
  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以“中国梦·校园情”为主题的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自2016年5月启动以来,陆续走进全省近140个县、市、区,覆盖全省一万余所学校、1240余万中小学生。艺术节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育人为本、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赢得了各界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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